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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3月以来截获有害生物23399批次 同比增长10.12%

2017-11-21 15:36   浏览量:22604   来源:

  11月21日,质检总局“绿蕾3”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深圳举行。新华网从会上获悉,自今年3月份以来至今,全国各口岸共截获非法携带、邮寄进境的植物种子种苗27031批次,9.32万公斤,同比分别增长31.79%和21.35%,从中检测发现有害生物23399批次,同比增长10.12%。

  种子种苗是植物繁衍的基础和关键,具有鲜明的国家和地域特征,不仅对延续植物物种起着重要作用,也与人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植物种子种苗具有极高的检验检疫风险,常带有境外重要有害生物,一直被检验检疫部门高度关注。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的统一部署,2017年3月至10月,全国检验检疫机构以“绿蕾3”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打击非法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进境行为为目的,以“美丽中国 绿蕾护航”为主题,重点开展执法把关工作。

  会上,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新闻办主任李静通报了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以严厉打击非法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进境行为为主要内容的“绿蕾”专项行动情况。

  据李静介绍,此次历时8个月的专项打击行动,全国各口岸共截获非法携带、邮寄进境的植物种子种苗27031批次,9.32万公斤,同比分别增长31.79%和21.35%,从中检测发现有害生物23399批次,同比增长10.12%。有力打击了非法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进境的行为,持续保持了高压态势。

  被截获的国家禁止携带、邮寄进境植物种子种苗及其它繁殖材料又将如何被处理?对此,质检总局动植司处长黄秀生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检验检疫机构会依法采取销毁或退回处理等检疫措施,有效防止了有害生物的传入扩散。

  在严格把关的同时,质检总局还积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7〕12号),提升违法成本,提高执法威慑。

  按照补充规定要求,对于违反动植物检疫国家规定,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涉嫌一年内携带或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或者窃取、抢夺、损毁、抛洒动植物检疫机关截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的,将予以立案追诉,进一步追究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下一步,质检总局将对“绿蕾3”专项行动的成效进行深入的分析,有针对性的开展好2018年相关领域的执法履职工作,坚决筑牢国门生物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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