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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豪酒业有限公司所产帝豪陈香酒检测出违禁食品添加剂

2023-10-19 13:20   浏览量:26470   来源:品牌传播网

  近日,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81批次,其中不合格16批次,合格率97.95%,并发布了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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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调查,山东帝豪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同一批次的帝豪陈香酒(生产日期/批号:2022/8/5、2022/8/8、2022/8/10),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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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允许使用甜蜜素,配制酒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65g/kg。

  通告称,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同时,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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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东帝豪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位于山东省枣庄市,是一家以从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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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还显示,东帝豪酒业有限公司存在2条关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历史行政处罚信息。2022年12月26日,该公司被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召回不合格白酒922瓶,没收违法所得139元并罚款96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96139元;2023年4月20日,被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60元并罚款86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86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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